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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证与记录: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(中方史料)(出版书)约43.8万字TXT免费下载 最新章节列表 张宪文

时间:2025-08-10 02:38 /历史小说 / 编辑:路远
主角是京市,埋尸,卍字的小说叫《见证与记录: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(中方史料)(出版书)》,它的作者是张宪文写的一本铁血、特种兵、末世危机类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六条,国际公法及惯例。 六、拐劫兵女,强迫为娼。 同
《见证与记录: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(中方史料)(出版书)》精彩预览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六条,国际公法及惯例。

六、拐劫女,强迫为娼。

条。

七、流放平民。

条。

八、拘留人民,予以不人之待遇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,第四六条。

九、强迫平民从事有关敌人军事行之工作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三条第二项,第四四条,第五二条。

十、军事占领期间有僭夺主权之行为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三条。

十一、对占区居民强迫征募兵役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三条第二项及第五二条。

十二、企图化占领区居民或剥夺其公民权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二条第一项第八款及第四三条,第四六条。

十三、抢劫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七条及第二八条。

十四、没收财产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六条。

十五、勒索非法或过度之捐款与征发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八条,第四九条,第五一条,第五二条。

十六、贬抑货币与发行伪钞。

防止伪造货币,国际公约(限于伪造法币之罪)与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三条。

十七、施行集刑罚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六条,第五条。

十八、肆意破财产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三条第一项第七款及第四六条,第五五条,第五六条。

十九、故意轰炸不设防地区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五条,与战时海军轰击条约第一条,第四条。

二○、毁、慈善、育、历史建筑物及纪念物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七条,第五六条,与战时海军轰击条约第五条。

二一、未发警告,且不顾乘客与手之安全而击毁商船与客船。

尚无公认有效之条约,只能从违反人,及国际公法,及惯例上立论,参阅一九二二年华府会议订立之关于潜艇条约(敦海军会议修正),惟该约迄尚未经缔约国批准,但可认为国际法之既存的人规则。

二二、击毁渔船与救济船。

海牙海战中限制行使捕获权条约第三条,第四条。

二三、故意轰炸医院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七条,战时海军轰击条约第五条,与十字会条约第一条。

二四、击与击毁病院船。

内瓦十字会条约推行于海战条约第一条,第二条,第三条。

二五、破其他有关十字会之规定。

各该被破十字之规则。

二六、使用毒气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三条第一项第一款。

二七、使用爆裂弹及其他非人武器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三条第一项第五款。

二八、发布尽杀无赦之命令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二三条第一项第四款。

二九、待俘虏与病伤人员。

海牙陆战法规及惯例条规第四条,第二一条,与战时俘虏待遇公约。

三○、征用俘虏从事不规定之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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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证与记录: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(中方史料)(出版书)

见证与记录: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(中方史料)(出版书)

作者:张宪文
类型:历史小说
完结:
时间:2025-08-10 02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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